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丧失原有的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体,半固体,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中对固体废物的定义)。
固废还包括一些有较大危害性的不能排入水中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及从废水、废气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根据固废的产生源和对环境的危害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三类:工业废物(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城市垃圾和农业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一类,简称工业废物,是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入环境的各种废渣、粉尘及其他废物。可分为一般工业废物(如高炉渣、钢渣、赤泥、有色金属渣、粉煤灰、煤渣、硫酸渣、废石膏、脱硫灰、电石渣、盐泥等)和工业有害固体废物,即危险固体废物。
城市垃圾是城市中固体废物的混合体,包括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工业废渣的数量,性质及其对环境污染的程度差异很大,应统一管理。
根据不同情况由各工厂直接或经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放置于划定的地区。生活垃圾是人们在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渣,种类繁多,包括有机物与无机物,应进行分类,收集,清运和处理。
农业废弃物,即农业废物。是指在整个农业生产过程中被丢弃的有机类物质,通常我们所说的农业废弃物主要指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农业方面每年都产生大量的废弃物,但其中大部分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在发展中国家,农业领域的发展趋势可能使用农业废弃物作为能源更具吸引力。近年来,农业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越来越受到科学家乃至大众的关注。